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翼龙贷被指非法集资 回应称报道不实

2016-01-05 19:12:28 来源:互联网

网易科技讯 1月5日消息,近日《经济参考报》报道称,P2P网贷平台翼龙贷的翼存宝项目采用先融资后放贷模式,资金流向不明,已触碰网贷行业资金池红线,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。网易科技就此事向翼龙贷官方求证,翼龙贷翼龙贷运营总监吕建军表示,该报道为不实报道,“先有债权后放贷”正好是翼龙贷的长处,稍晚点会有更加详细的官方回应。

《经济参考报》的报道以翼存宝第3519期项目为例,第3519期项目年化收益率高达13%+1%,锁定期限为730天,总募集金额为500万,从2015年12月27日开始计息,到2017年12月26日还本,且投资期不能赎回。

报道称:“不过对于该项目的投资去向,翼存宝项目产品并不能查询。网页中仅有一份投资协议。”

这份协议是乙方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翼龙贷)与甲方投资人签署的两方协议。协议内容显示:为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和流动性,实现收益增值,乙方运营的翼龙贷网(以下简称翼龙贷) 自主推出翼存宝。另外,该协议中还显示:“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进行账户托管”。

该报道引述业内人士的分析称:“按照P2P的信息中介本质,其职责应该是撮合双方交易,先有债权端融资需求,再由资金端的投资人进行自主选择投资或不投资。翼存宝产品的操作顺序却正好相反,先有资金端、再匹配资产端。这和银行吸收存款、发放贷款的操作顺序是一致的,但是P2P平台却没有银行牌照,进行这样的操作显然是违规的。”

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称,自己注册账户并购买翼存宝产品,并未被立刻告知投资项目和资金去向,得到的仅是上述两方协议,并没有提及第三方借款人的任何信息。甚至直到第三天投资款已经开始计息,仍未看到匹配项目信息和资金流向。

随后,报道再次引用一位业内人士的分析称,“这可能说明翼龙贷的融资和找项目是分头做的。”该人士还称:“按照翼存宝的交易模式,投资人在该平台进行投资时,既看不到其投资项目,更加不知道资金的真实去向,只是把钱交给了翼龙贷平台,并签署了‘甲方已授权委托乙方,按照翼存宝确定的规则、投资方式、投资标的进行投资’的协议,且钱是由‘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账户托管’,那么翼龙贷将钱投在了哪里,是用来帮扶小微,还是填补坏账借新还旧,这失去有效监督。如果融资标的涉嫌造假或者平台借新还旧,那可能就会被定性为非法集资。”

该报道用于佐证的证据是翼龙贷客服的说法。经济参考报记者称致电翼龙贷官方客服电话4000805055,客服人员表示,“钱是翼龙贷方先融资并待融资额满后,由平台打包分配给不同借款方。随后,翼龙贷平台再与不同借款人签借款合同,与投资人无关。”

此外,该报道还引用业内人士的说法对翼龙贷的加盟模式进行了质疑。

翼龙贷曾于2015年11月初砸钱3.7亿元一举夺下央视“标王”,拍下的央视广告组合为期一年,全面覆盖了央视一套、二套、十三套的黄金位置。

关于此事的进展,网易科技将持续关注。

(责任编辑:yuan4r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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