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房价一直在上涨,但是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,房子是生活的必需品。但在买房的过程中,很多人搞不清条款,很容易交一些“冤枉钱”。今天小编为大家梳理了买房还贷中你可能不知道的“四金”“四费”,一起来看看吧。
一、四金
1、定金:又称保证金,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,具有法律效应,一旦交付无法退还。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20%,也就说,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,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,当场回绝。
2、订金:又称预付款,初步达成协议后,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,买房支付订金即取的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。与“定金”不同,订金可退。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,不论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,还是接收方违约,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。
3、认筹金: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,需耍通过缴纳“认筹金”来体现,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。然而,认筹金没有法律效应,存在一定风险。
4、诚意金:又称意向金,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,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,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,此“金”缴纳后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。不过,需要注意的是,在法律上并无诚意金一说。
二、四费
1、房产评估费:即银行在审核借款时,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,以控制借款风险,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来执行。在上海、北京、南京等多个城市,向购房者收取房产评估费是普遍现象。多数银行将房产评估作为借款的前置条件,并要求申清人承担评估费,由评估公司收取,收费标准为房价的1%-5%不等。
2、抵押登记费:有一笔被称为“抵押登记费”的费用常常需要自掏腰包——住房每件80元,非住房每件550元。然而很多人不知道,这笔钱只能向房屋抵押权人银行或者开发商收取。
3、房屋借款保险费:该保险费一般为指一次性付款或抵押借款购买的产权房屋,只保房屋框架。负责赔偿因火灾、爆炸、洪水、泥石流等对房崖造成的损坏。保险费率方面,各保险公司并无太大区别。有银行表示,通常都是公积金借款才强制购买保险,一般的商业借款有的可以不买。
4、房贷利息费用:借款买房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的利息,借款利息通常由首付金额、还款方式、借款年限,借款利率等几种因素决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目前中国已处于负利率时代,提前还贷未必划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