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浙商总会280多名理事在杭州召开经济形势研判会。会上,浙商总会会长、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会上提议浙商给自己定下四条纪律——不行贿、不欠薪、不逃税、不侵权。“不行贿”排在了浙商“军规”的第一条,背后则是企业家们对纯洁政商关系的殷殷期盼。
一段时间以来,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易等负面消息不断引发人们思考,政商关系究竟该何去何从?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,“官”“商”交往要有道,相敬如宾,而不要勾肩搭背、不分彼此,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。怎样让领导干部和企业家既不“勾肩搭背”又不“背对背”?如何构建新型的良性政商关系以适应经济新常态?
剥除裹挟的利益,让政商关系返璞归真
过去,政商关系曾被简单化解读,往往有一些企业家把官员等同于政府。正是这种错误思维的引导,客观上造成了政商关系的“人格化”。由于每个官员有自己独特的利益需求和行为偏好,在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,人格化的“政”势必会缺乏约束,形成对“商”的某种利益侵害,抑或在不法商人的诱惑下与“商”同谋,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。
因此,有一些商人靠关系、钻营起家,游走在风险与暴利之间,赚得盆满钵满、左右逢源。然而,这种“亲密无间”的关系即使能风光一时,终究难逃“一拍两散”的结局。
从十八大以来披露的腐败案件来看,不论是刘志军庇护下的丁书苗,还是刘铁男腐败案中的“裙带商人”;不论是发改委价格司的腐败窝案,还是山西的“塌方式腐败”,那些与涉事官员“不分彼此”的商人下场有目共睹。
相互疏远既不现实,又做不到;而走得太近,则又可能滋生诸多权钱交易、利益输送等问题。政商关系真的这么复杂吗?
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,政商关系之所以让人觉得复杂,就是因为它可能会裹挟着一些利益输送的问题,这一面可能有官员索贿,另外一面可能是一些不法商人主动行贿。
“说到底,政商关系就是类似于裁判和球员的关系,双方要明确自己的职责,不能混为一体,应该有底线、有距离。”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表示。
撇开官员与企业家的自我修养和个人品德因素不谈,政商关系的本质,归根结底是厘清政与商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相互关系。官员时刻保持清醒的权责意识,找准服务企业的角色定位;商人始终恪守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,坚守诚实守信的价值理念,二者之间真正建立起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关系,政商关系才能化繁为简,营造出公正透明、互利共赢的发展环境。
适应新常态,“官”“商”理念需除旧立新
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“政商关系新生态:君子之交,相忘于江湖”分论坛上,原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表示,“构建新的政商关系,中国新的政治生态显得对中国经济来说比其他任何国家都重要。”
他认为,一个国家真正具有创新能力,要使得企业家能够全心全意地专注于创新,而不用分心在这方面拉关系,那方面进行贿赂,才能使得整个企业和国家关注中国经济发展最核心的问题。
伴随反腐败斗争的深入、政府简政放权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步步推进,新的形势为政企实现良性互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党员干部身处与企业打交道的一线,应重塑从政伦理。在纷繁的物质利益面前,官员要做“谦谦君子”,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养成。始终保持如履薄冰、如临深渊的警觉,冷静对待手中的权力和人情往来,从而把握住“工作联系等距离,服务企业零距离,私人交往远距离”的分寸,政商交往才能坦荡荡。
“大道至简,有权不可任性”为健康政商关系提供了参照坐标。要持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,进一步下放和减少行政审批。政府的行为不越界,企业的创造力就能充分释放,人为因素造成的暗箱操作等不公现象日渐消弭,市场主体的活力就会被激活。
对企业而言,应把主要精力放在自主创新上。从“赚钱凭关系”到“赚钱靠本事”,从“赚钱找政府”到“赚钱拼市场”,企业需跳出和政府拉关系、搞圈子的固有模式,依靠技术、产品、管理、商业模式的创新,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,这才是壮大实力的必由道路。
由此可见,唯有“官”“商”共同转变理念,恪守法纪底线,遵循公正标尺,才能为政商关系的新模式奠定基础,真正斩断官员和商人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链条,塑造官商交往“平淡如水”“相敬如宾”的新常态。
为政商新模式护航,砌筑制度“防火墙”
在树立正向倡导的同时,防范个别官商铤而走险,还需时刻启动制度“防火墙”,对冒头的不良迹象及时“消毒”。因此,通过完善权力配置及其运行监督机制,修复漏洞,便成了重塑良性政商关系的题中之义。
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副教授朱淑枝认为,既不能完全寄希望于政府官员和企业经营者的自律行为,搞唯道德论,也不能仅靠有问题才惩治的方式来治理,而是需要建构一套常态化的机制,消除“没有原则的政治”与“没有道德的商业”,回归权力和商业的本真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频出重拳,摘掉“红顶黑顶”中介,严惩“勾肩搭背”:清理党政干部在企业和社团的违规兼职,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培训项目,规范领导亲属经商办企业……此外,政府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,明确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“法定职责必须为”;企业也有一张“负面清单”,做到“法无禁止皆可为”。种种努力,给官商两方架起法纪高压线、筑起制度“防火墙”。
严格执行“权力清单、负面清单、责任清单”等管理方式,重视事前、事中和事后监管,对那些与党纪国法逆向而行的不法商人和贪腐官员零容忍,让“官”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让“商”的经营在合规中运作,能合能分、权力有边界、运行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才会成为现实。
既要警惕官商之间“过从甚密”,更要健全官员正常联系企业机制,防止官员与企业的关系从过去的“勾肩搭背”演变成为“背对着背”。
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、副教授谢维华建议,要畅通官商正常交往的途径,让官员摒弃廉洁自律不自信的意识,把正当的官商交往放到桌面上来,既让官员能够及时了解企业所需、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,又能避免企业千方百计抱官员“大腿”满足自我发展之需。
如果说“永不行贿”是企业家应有的商道精神,那么“永不受贿”则是政府官员必守的政治伦理,也是制度设计的价值指向。利益从来不是政商关系的润滑剂,纯洁的政商关系、健康的市场环境,才是激发活力、赢得未来的根本。政商可以“近”但不能“粘”,而这个界就是党纪和国法。